环院安全 | 校园交通安全重要提示

时间:2024-03-30 点击数:

据公开报道,3月19日11时20分左右发生在浙江台州职业技术学院的车辆冲撞事件,共造成19人受伤,其中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为深刻吸取交通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校园交通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维护校园正常交通秩序,提高师生交通安全意识,现提示如下:


1.去年下半年以来,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共同努力下,学校整体交通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但仍有一些不文明交通现象,需要引起注意。如电动自行车“一盔一带”落实不到位,电动车自行车未上牌,机动车超速,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情况还时有发生。


2.机动车校内行驶速度限速 30 公里/小时,在校园道路行驶不得超速、漂移、鸣笛、轰鸣,禁止大音量播放车内音响设备;遇有路口或进出校门时,限速 5 公里/小时。做到稳驾慢行,注意观察来往行人,在行人较多的时段和路段要做到耐心等候,礼让行人,严禁鸣号抢行,驾驶和乘坐汽车都要系好安全带,不酒后驾车、不醉酒驾车。

3.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后,应按照停车指示、标志,将车辆停放到有标志的停车位,车头需向外停靠;在道边停车位停放的车辆需沿道路方向顺行停放,禁止在“消防通道”和人员流动量大的路口、通道泊车。所有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服从安保人员指挥。

建园一路(北环路至煦园北道路段)面向教学组团一侧已建设非机动车坡道,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均可通过坡道行驶至各楼宇周边停放区域。

建园一路全路段、中心大道(西门至建园三路路段)两侧严禁乱停乱放。为解决行知楼附近区域停车位紧张问题,学校在东环路(南环路至留学生公寓路段)、西环路(南环路与鸣飞南道之间路段),南环路共新施划停车位68个,行知楼前未划停车位区域禁止停车。


4.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如道路较窄,则要靠右行驶,保持合理车速,不赛车、不载人、自觉遵守“一盔一带”文明驾乘要求,骑行电动自行车要戴好头盔,骑车时不可使用耳机。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禁止进入楼宇内。

原则上进校行驶电动自行车须到公安机关等登记上牌,同时须到学校登记上校内牌照,未上牌电动自行车严禁进校行驶。具体事宜学校另行通知。

5.行人在校园内应安全文明通行,步行时要集中注意力,观察路面情况,在人行路上行走,切不可低头玩手机或横穿道路,在人行道上行走时要注意各种交通情况,确保自身安全。

6.严禁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独轮车、电动平衡车等非道路交通工具。

7.师生校外出行时,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道路右边行走,步行时要集中注意力,观察路面情况,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等。出行遵守交通法规,礼让出行,乘坐汽车要注意系好安全带,下车前要确认安全后再推开车门从右侧下车,不坐无牌、无证、无保险等“三无”车辆,不坐黑车。驾驶机动车、骑行电动车时要遵守交通法规,依照交通标志标线行驶,不逆行、闯行,不以超速闯红灯为酷。注意货车“内轮差”、防范客车“开门杀”、躲避出行“鬼探头”,不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8.各单位、部门要层层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经常性对本单位、部门师生员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制教育;各单位、部门联系进校的校外人员,应在其进校前,做好其校园道路交通安全、法制教育。

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离不开各单位、部门和全体师生员工的大力支持、配合。欢迎对学校交通管理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保卫处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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