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0-04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市总工会和市教育工会工作要求,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 切实做好服务教职工工作,校工会决定继续在全校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保原则

1.严格落实《关于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津工通[2016]25号、津教工通[2018]12号)文件要求;

2.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所在单位工作,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处级或拥有高级职称的未满60周岁)均可参加,坚持职工个人自愿原则。

二、 参保种类

职工重大疾病及住院互助保障计划

三、 缴费标准

1. 本计划每份保障费55元/年(持有《工会会员服务卡》的职工45元/年)。其中由市教育工会和学校工会各担负20元,持卡教职工本人担负5元,无工会会员服务卡职工本人担负15元。

2.参保份数为每人各一份。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分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提高对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将职工互助保障工作与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相结合,解决好教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2.各二级分会要精心组织,统筹计划,将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积极推动落实。要做好宣传和正面引导,用鲜活的典型和事例宣传互助保障“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助我”的功能。

3.以各二级分会为单位统计参保教职工人数,收取参保教职工担负的费用。填写《教职工重大疾病及住院互助保障计划投保人员明细表》(签字,盖章)。并于10月10日(周一)下午4:00前将明细表纸质版、电子版和职工担负保险金一并交到校工会。

 联系人:彭璐,电话:23085211

              附件:《教职工重大疾病及住院互助保障计划投保人员明细表》


      校工会                                                             2022年10月4日


天津城建大学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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